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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競賽]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2學年度保齡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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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  據: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314日臺教體署學()字第1120006484號函核

定年度計畫辦理。

二、宗  旨:為推展大專校院學生正當休閒活動、提倡保齡球運動、促進身心健康並增進學

校體育活動交流。
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

五、承辦單位:輔仁大學、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。

六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、桃園市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、中壢亞運保齡球館。

七、比賽時間:中華民國1121113日至17(星期一~)止,共計5天。

八、比賽地點:中壢亞運保齡球館(320桃園市中壢區華愛里仁美9390號,電話:03-465-8722)

九、參加單位: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(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)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

位報名參加比賽,每單位在同一組(公開組、一般組)以參加一隊為限,且參賽學

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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